電子政務和電子政府都來自“E-Government”;在國外普遍理解為“電子政府”,或者“數(shù)字政府”、“虛擬政府”、“政府在線”(GovernmentOn-line)等。1993年,美國政府開展了“國家績效評估”(NPR)運動,提出運用現(xiàn)代信息技術改造現(xiàn)實政府,打造“電子政府”,并迅速被世界各國政府所效仿。這一概念進入我國以后,為了便于認知,一般翻譯為 “電子政務”,于是人們普遍認為“電子政務”與“電子政府”是一個概念。 隨著電子政務研究和實踐的深入,人們逐漸認識到電子政務與電子政府之間的區(qū)別。主要的觀點有兩種:一種觀點認為電子政府是電子政務的一個組成部分,認為電子政務不僅僅限于政府,范圍更廣,內(nèi)容比“電子政府”更加豐富。另一種觀點認為電子政府包含電子政務,因為電子政務強調(diào)的是通過電子化手段再造政府管理和服務的過程,而電子政府則是對以電子模式運行政府管理和服務的政府形態(tài)的描述。
這兩種觀點從不同的視角切入,都有一定的道理,但電子政務與電子政府兩者之間不應是包含關系,而是手段與目的、過程與結果的關系。從發(fā)達國家電子政府建設的實踐來看,各國都是從電子政務建設入手,逐漸拓展電子政務的內(nèi)容和范圍,逐步構建起電子政府的框架。電子政府的構建和對現(xiàn)實政府的改造都是通過電子政務工程項目的實施來完成的。推進電子政務的最終效果,公眾獲取政府服務的主題對象,最終是以電子政府的形態(tài)來體現(xiàn)的。因此,推進電子政務是構建電子政府的基礎,建設電子政務是構建電子政府的手段和過程,而構建電子政府是建設電子政務的目的和結果。